,起来喝水,好奇心驱使我拉开储物柜看她今天塞进去的袋子。
原来,是沾满她口红印的江煜的白衬衣。
一件白衬衣也值得她留作纪念吗?
我大抵是疯了。
觉得夏晴和江煜才配,双向奔赴。
小时候,我们三个是邻居,后来又是同学。
我一直喜欢夏晴,而夏晴好像更喜欢江煜。
江煜调皮捣蛋,不学无术。
这样不靠谱的人不值得夏晴托付终身。
在我得知自己患癌时,我甚至希望能有一个人出现代替我照顾夏晴。
但那个人不应该是江煜。
夏晴太笨了,什么都不会。
连衣服都要我替她手洗。
助理都看不下去了,不满道:[您一个堂堂顾总,在家是个老婆奴,天天给老婆洗衣服做饭,公司员工知道的话,指不定在背后怎么笑话您。]我淡淡道:[就算被笑,我也愿意。]我曾经那么想,要是能给她洗一辈子的衣服我也愿意。
现在江煜在不适合的时间出现了。
我的本能告诉我,我不允许。
喝完水想回去努力睡一睡,主治医师发来短信提示我:[顾先生,还是建议你来医院继续保守治疗,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可能,万一有奇迹呢!]奇迹是很难发生的。
连医生都学会安慰我。
我回:[不了,谢谢医生,我的身体我知道,无非就是多活两年,少活两年罢了。]曾经,我渴望生,是因为我想陪夏晴一辈子。
可现在,我似乎找不到什么继续活下去的意义了。
5第二天我起来时,夏晴正在手洗衣服,手里拿的,正是江煜的白衬衣。
她下意识将盆往背后挪了挪,而后眉头一皱:[老公,你……还没去上班?]我并不想让她难堪,所以我没有走近,也没有拆穿。
[还没,我今天有别的安排,我还没睡好,回去补觉去了,你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