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码归一码,我打这个娘们,我愿意受罚。
但是她碰我的老婆,她得付出代价。
然而生活不是电视剧,不是什么事情都能获得正义的声张。
那个女人只被拘留了一天,因为她家里有两个小孩,她是哺乳期妇女,很快就放出去了。
我们想走刑事,但警方表示我老婆身体没受伤,走不了刑事。
至于单纯的创伤后应激障碍,够不上轻伤标准。
我不甘心,又带老婆去咨询律师,律师告诉我们,这种事情只能自认倒霉,顶多诉讼民事赔偿,劝我们看开点。
我急了,问律师能不能诉讼侮辱罪,那是我上网查来的。
律师摇头告诉我,法律关怀哺乳期妇女,不可能因为这点事让她坐牢,先不说困难重重,就算运气好真告上了,最后也要么是缓刑,要么是取保候审。
当我们从律所出来,老婆一直抿着嘴,泪水止不住地滑落。
我心疼得抱住了她,她在我怀里哭得泣不成声。
她问我:「为什么坏人根本不会受到惩罚?」
我无言以对。
在有些人看来,赔点钱已经是惩罚了,可是在我们看来,犯罪成本太低了。